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引导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9月26日起,汉寿县文明办、县公安交警大队联合开展为期一周的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劝导和曝光,对不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公职人员进行通报。
26日下午,记者看到,在城区各主次干道,交警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者们正对驾乘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群众进行劝导,通过典型案例讲解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提醒广大群众安全文明出行,养成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同时对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采取劝导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以达到消除安全隐患的目的。
县文明办、县公安交警大队倡导广大市民,骑乘非机动车辆出行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传播者。
责编:傅莹莹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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